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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乱坠的咖啡机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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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新闻动态
文章加入时间:2007年6月17日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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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心身科某个病房里,林旭东(化名)已经躺了两个多月了。
想起两个多月前的那一幕,他和家人至今心有余悸。
4月27日晚上,林旭东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忽然觉得全身发麻、呼吸困难、心跳加快,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他昏倒在地。
几经辗转,他被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诊断为“急性焦虑和急性恐慌症”。
而这一切都是由一家叫僖森贸易有限公司所经营的“咖啡机三角经营模式”而引起的。
1.僖森和咖啡机三角经营模式的诱惑
林旭东去年年底被一家叫僖森贸易有限公司录取为主任,当时全家都非常高兴。但是要做这个主任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代价就是要买咖啡机。
2004年1月7日,林旭东在吴山商务楼307室向僖森购买了三台瑞士产“PALAZZO全自动研磨咖啡机(型号是Z7682)”,每台单价15800元,一共花了47400元。
这种全自动咖啡机和台式饮水机差不多大。在它的顶部,左边是放咖啡豆的,右边是放纯净水的。启动电源以后,咖啡机会自动烘焙和研磨咖啡,25秒钟后就出一杯咖啡。在这些咖啡机里面,电脑“记杯”装置会准确、自动记录每天卖出的“杯量”。
僖森的主任和专员,主要工作就是推销PALAZ-ZO全自动研磨咖啡机,僖森把自己的经营模式称为“三角经营模式”。
所谓的“三角经营模式”,是僖森、客户和零售点构成三角关系,僖森把咖啡机卖给客户,然后客户委托僖森把咖啡机摆在零售点,零售点免费提供场地和人员(因为本身就经营其他项目),由僖森向零售点提供咖啡豆、奶精、杯子等物品,每卖出去一杯咖啡,零售点要返利5元给僖森,3元作为僖森的管理费,另外2元作为利润给客户。如果一杯咖啡卖了10元,零售点可以得到5元,僖森得到3元,客户得到2元。僖森根据杯量来计算三方的分成,这样的结果是皆大欢喜。
按照这样的模式,一台咖啡机只要保证每天卖出30杯,客户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就可以获利60元,一台15800元的机器只要260多天就可以收回成本。
但是5天过去了,林旭东既没有看到自己所购买的三台咖啡机,也不知道这些咖啡机到底摆放在哪个零售点,所以他就和公司交涉,询问到底怎么回事。
面对找上门的林旭东,僖森和他签订了一份“加盟协议书”,在协议书里,约定这些咖啡机的零售点由僖森负责落实,安装人员的操作培训由僖森负责,同时僖森还提供终身维修的服务。
事情好像已经解决了,林旭东作为客户既可以从三台咖啡机获取每杯2元钱的获利,同时作为僖森的业务主任还可以拿工资和奖金。
但是“美景”还没有开始,噩梦却由此降临了。
2.四万七千元,买回三台“废机器”
过春节后第一天上班,即2004年2月9日,僖森要林旭东等主任和员工签订一份考核条例,在考核条例中规定:“主任每个月考核指标为一个加盟商(即客户),四个零售点,未完成一个加盟商扣150元工资,连续两个月没完成一个加盟商者转外围,外围人员无须上班,工资不再发放。”同时规定:“转外围人员在一个月内仍不能出业绩者,公司将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他开始觉得僖森的经营模式有点问题了。因为如果两个月里没有卖出咖啡机的话,就会失去“工作”,但合约中三台咖啡机的提成还是有效的。于是他又一次和僖森交涉,要求公司把三台咖啡机的零售点的具体地点报出来,但是遭到了拒绝。
对僖森越来越不信任的林旭东干脆“辞职”,并要求拿回三台咖啡机。但是僖森还是没有答应他的要求。最后,林旭东只好叫来了家里人,从僖森公司“抢回”了三台咖啡机。
花了4万多元,只买到三台毫无用处的机器,这对林旭东的家里来说,实在难以接受,因为这毕竟是家里大部分的积蓄。
父母不断的唠叨让他在重重的压力下有些透不过气来,终于,他昏倒了。
“以前,连小感冒他都几乎没有患过。”在病房的一边,林旭东的母亲神色黯然。
另一个同样被“套牢”的客户对这种咖啡机推销的手段进行了总结,将之称做“三步曲”。
第一步,先向客户(亲友)“天花乱坠”一番,并以朋友的信誉保证,“我是不会骗朋友的”,让朋友掏钱埋单;第二步,抛出一个“协议”,这个协议已经少了很多第一次的承诺了;第三步,当客户问起咖啡机情况的时候,就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林旭东显然就是这样被僖森一步一步“套牢”的。
3.“咖啡机”公司是怎么“营销”的
除了僖森之外,在杭州做咖啡机生意的还有僖富贸易有限公司、金红利贸易有限公司和金啡贸易有限公司,这些公司基本上也是以咖啡机作为主营业务。
小雪(化名)是杭州艺术学院的毕业生,把自己的电子简历传送到杭州人才网上。6月下旬的某一天,她忽然接到了一家位于庆春路9号长堤明苑26楼F座的金红利贸易有限公司的电话,要她过去面试。
她有些纳闷:“我从来没有向这个公司投过简历,怎么会叫我去面试呢?”不过有面试的机会,总是好事。于是她去了金红利,几分钟的面试后,她被告知,自己已经被该公司录取为行政助理了。
于是在刚开始的几天时间里,小雪和她的同事接受了培训。基本和僖森的套路一样,在分析了“三角经营模式”的“光明前途之后”,主管会发问:“你们是不是觉得这是个很好的挣钱机会”、“这么好的机会是不是应该让身边的人分享?”
在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主管又开始了一套说辞:“卖咖啡机,第一要找相信你的人;第二要找有闲钱的人;第三要找想挣钱的人!”
几乎每天主管还会找这些员工单独谈话:“你可以叫你妈妈买这种机器啊!你妈妈认识的人比你多,可以叫你妈妈介绍啊!”或者是“这么好的挣钱机会,为什么不先给家里人呢?”小雪在金红利一共呆了10天,就走了。
除了培训和单独谈话之外,小雪说在公司主要的事情就是上网查询“网上简历”,然后按照简历上的联系方法,给这些简历主人打电话:“你好!你已经被金红利录取了,希望你有空到我们公司面试!”据说,这家公司总是在不断招人与培训,然后也不断有人走掉。
4.几家公司存在哪些“幕后关系”?
高照玲曾经做过僖富和僖森的主管,春节的时候她辞职了,因为她觉得僖森的售后服务没有跟上,客户关于更换零售点的要求无法满足。
“这让我觉得公司有欺骗客户的嫌疑,良心上过不去,所以就不做了,求个心安。”这位昔日僖森和僖富的主管说。
她自己和朋友也买了三台,其中一台放在敦煌宾馆,夏天淡季每天只有三四杯好卖。她觉得这种模式后患很多,尤其是在后面跟进的人,能不能挣钱很难说,毕竟大家喝咖啡的习惯也没有像喝茶那样习惯。
为了征求僖森的意见,记者前往这家公司,但出乎意料的是,僖森在吴山写字楼的办公地点早在两个多月前就已经人去楼空了。
接着查询僖富公司的有关情况,工商查询的结果显示有两个僖富,一个僖富(下城区庆春路52号东清大厦E幢1902室,电话87242385)已经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另一个僖富(上城区郭东园路8号中闽大厦1003室,电话87707551)还在册,打电话去的时候,这个公司又变成了“金啡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业务和僖森、僖富一样。
当记者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金啡公司的经理说,因为僖富曾在这里办公过,并没有其他关联。
于是在工商行政部门,记者查询这几个公司的注册情况,结果是这样的:金啡(郭东园路8号中闽大厦1085室),注册时的电话是87707553;僖富(下城区庆春路52号东清大厦E幢1902室),注册时的电话是87242385;另一个僖富(上城区郭东园路8号中闽大厦1003室),注册时的电话87707551;金红利(庆春路9号长堤明苑26楼F座),注册登记电话也是87707551(见图二)。至于金红利和僖富的注册电话为什么是同一个号码,金红利的员工说,他们并不知情,金红利和金啡、僖富没有任何关系。
工商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说,出现两个僖富的情况是因为公司变更地址,下城的僖富注销了,在上城重新注册。而对于后两者在注册时登记相同电话的问题,他们表示这不属于其查证范围。
5.工商部门:是不是传销不好认定
僖森关门了,林旭东提出两个疑问:第一,如果自己的机器坏了,怎么维修?找谁维修?“加盟协议书”第六条规定的“PALAZZO一年保修,终身维修,修理期间甲方(僖森)为乙方(客户)免费提供一台全自动咖啡机以维持经营”将如何得到保证?第二,当时和零售点签订合作协议的主体是僖森,现在僖森下落不明了,作为客户,如何与零售点联系,权益又如何得到保证?
他猜测,这些咖啡机的成本只要7000元左右。记者上网查询,查到在上海吉晟贸易有限公司可以买到相似的咖啡机,于是记者以客户的身份打电话给该公司,得知每台意大利产的商用咖啡机,价格大约在6800元左右。
记者连续多次拨打僖森老板周冰燕的电话,在7月20日下午联系上她,她看起来也是满腹无奈和辛酸。她告诉记者,自己的公司虽然关门了,但一定会保证给客户维修的;如果自己离开杭州,也会把维修电话告诉客户,或者把他们转给其他公司。
“其实和客户相比,我才是吃了大亏呢!客户只是小亏。因为我的机器都是从僖富进的,我也是受害者!”周冰燕诉苦。她打听到,僖富的老板已经走了,现在自己只能负起责任,至于能负多少责任就只得看自己有多少能力了。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僖富可能在南京、天津和云南也有经营。
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士指出,从林旭东和僖森签订的合同情况来看,加上取证难度比较大,林旭东的维权会比较被动。
浙江铭嘉律师事务所朱千源律师则从“显示公平”的角度提供了一种思路,他认为客户和公司实际上是一种“委托”和“受托”的关系,原则上委托方的权限要大于受托方,但是在这里刚好相反,林旭东的权限很小;同时双方的风险也不一样,委托方(林旭东)要承担可能经营不善的100%风险,而受托方(僖森)的风险是零。从“显示公平”的原则,林旭东可以考虑要求撤销当时的合同和协议,要求僖森退还钱款。
林旭东说,当初在僖森的时候自己曾经怀疑过这种模式是传销,他去找工商主管部门的时候,工商局方面以“证据不足、理由不成立,无法判定是传销”让他失望而归。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至少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很难说这种所谓的“三角经营模式”就是传销。
链接:
什么是传销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的有关规定,凡从事下列活动的,构成传销和变相传销:
(一)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资格或相应级别,以及取得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
(二)参加者靠发展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所决定;
(三)参加者以缴纳定额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费用的方式,取得获取高额回报的资格;
(四)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费用所缴纳的金钱,而并非真正的以营销商品为经营的方式来获取利润;
(五)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缴纳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来维护运行;
(六)组织者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返还参加者高于其所缴纳费用数倍的回报;
(七)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作诱饵招揽人员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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